旅居回來,耗時3天,讀完了這本《殺死一隻知更鳥》。經過查閱,發現書的原名是To Kill A Mocking Bird,而這裡的Mocking Bird應該是翻譯為反舌鳥而不是知更鳥。這一點我認為很有趣,但為什麼這樣翻譯還是得問高紅梅本人。也正如書裡所說:你永远不会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里,穿着它走来走去。
書裡宣扬了三种价值观:康德人性纯粹理性,美式司法辩护正义,人人平等反种族歧视。作者以一個9歲女孩的視角來給我們展現了這個看似平凡卻類似童話的故事。我一直認為真正以一個孩童視角去觀察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孩童是純真的象徵。記得馬太福音中有一段提到:“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意思是進入天國需要像小孩子般。作者描寫斯庫特對於周圍世界的觀察和理解,既充滿了孩童的直率,又反映了她逐漸成長過程中的困惑與思考。他成功地將這些情感通過簡單而有力的語言表達出來,使得讀者能夠深刻地感受到斯庫特的內心世界。
有一個有趣的情節:老师让学生解释民主,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原文這個詞為democracy. 斯庫特引用了律师父亲的解释,“Equal rights for all, special privileges for none”。但有趣的是,美国柯林词典对democracy一词的解释时,词典的英译是:democracy is a system of government in which people choose their rulers by voting for them in elections.它把這個詞解釋為一種政體。而民主这个词,籠統的來說不是一種政體,而是一種正義。多年来关于民主的口水仗也是集中在“多数人暴政与精英治理”方面,我们绝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少数服从多数。然而,這種原則在實際運作中也存在著“多數人暴政”的風險,即多數人的意見可能會壓制少數人的應當的權利和利益,就像是毒堇之杯。精英治理強調由知識和能力較高的少數人來領導和決策,這種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多數人暴政,但也可能導致權力的集中和腐敗。所以什麼是真正的民主呢?我們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的目標又是否清晰呢?平衡多數決策與少數權利保護以及防範權力集中帶來的腐敗應該如何實現?孟德斯鳩給的答案也許是正確的吧。
這本書拿來對於小朋友的成長是非常適宜的。我告訴媽媽自己正在讀這本書,她微笑著說:“你以前就有一本啊,我買給你的。”我的目光在書房的書架上遊走了一會,果然發現一本落滿灰塵的簡中版《殺死一隻知更鳥》靜靜地躺在那裡。我拿出來翻了翻,書籤夾在四分之一處,那時的我讀不下去了。歲月流逝,書中的智慧依然靜靜等待,就像人生中許多未竟的旅程,需要我們在合適的時刻再次啟程。
一個人性格人格的形成,由生活中的一點一滴來決定。那麽,孩子身邊最常在的人,則有機會起決定性的作用。這個角色,一般是由家長來主動承擔,期望學校教育來承擔這個角色是不現實的,也是很被動的,不穩定的。在我自己的成長過程中,回想起來,學校裏學的是知識,在很多問題的理解和認識上,學校卻沒有觸及。而生活中,父母也只是教一些簡單樸素的做人道理。如今的我的思想的形成,大部分來自於自我教育:看書。
在書的結尾處斯庫特說:“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傑姆和我會長大,可是對我們來說,沒有多少東西可學了,也許代數除外。”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做正确的事情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或者希望如此。但一年年长大我日趋平庸,我似乎不再坚持什么也不再相信什么,我或許再也不会成为阿蒂克斯.芬奇先生那样的人,我或許不会再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面对现实也許是缴械投降不再抗争的狀態,我学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不再相信非黑即白而是处于中间的那種平庸。
這是成長嗎?
摘錄書裡的一首聖歌:
“河之盡頭,有彼樂土。
芬芳甜美,永恆之都。
信念載我,抵達彼岸。
遙遙樂土,河水閃爍。”
2024.7.26落筆於書房